某些廢物雖被界定為危險廢物,但具有較高的再利用價值。例如,含貴金屬的電鍍污泥、廢棄的印刷電路板、廢礦物油、廢有機溶劑、廢催化劑、廢鉛酸電池等等。這些危險廢物在經(jīng)過熔煉或提純等工藝,可將提取其中的有價資源。例如,含貴金屬的電鍍污泥經(jīng)過脫水、濃縮、熔煉、提純等工序后,提煉其中的金屬;廢棄的印刷電路板經(jīng)過高溫冶煉、電解、精煉等工序,可得到金、銀、鈀、鉑、等貴金屬;廢礦物油和廢有機溶劑經(jīng)過蒸餾和萃取等手段處理后,再利用;不同的廢催化劑可經(jīng)過不同的工藝復活;廢鉛酸電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鉛等等。